Monday, November 14, 2005

[轉錄]自己註記自己?防冒貸、偽卡妙招

自己註記自己?防冒貸、偽卡妙招

記者李國煌/報導


自己給自己做註記,防弊有一套,頭上被做了註記,不一定都是壞記錄。
除了親屬代償註記,聯徵中心的註記還有一種是,當事人自己申請要給自己做註記。

為什麼要這樣做?聯徵中心人員說,有的是配合父母、家人的要求,自己給自己做限制,請銀行不要發卡給自己、不要核准自己申請信貸。不過,也有一些精明的民眾,申請做註記時圈選的項目是,銀行在核准信用卡、現金卡、信用貸款時,要先確認是「我本人」去申請、辦理的。

如此,銀行就會在核卡、核貸以前,先和你聯絡,確認是本人申請的。這樣一來,可以避免被人冒貸、冒名申請卡片。

另外,也有當事人申請的註記上頭註明,銀行在核卡、核貸以前,要先和當事人的父母、配偶、兄長或當事人指定的人聯繫,經過這些指定人選的同意,才能發給當事人卡片、核准信用貸款。

做了這個註記、做完這道手續以後,一旦自己因為一時衝動,向銀行申請信用卡、現金卡、辦信用貸款時,可以多一個人幫忙考慮,為自己把關、降溫。

另外,萬一有人冒用自己的名義,向銀行申請卡片、借錢時,透過這個註記,銀行必須向指定人選做確認,多一道過濾程序,大大降低被人冒名借錢的機率(詳見附表)。

聯徵中心人員說,通常,當事人會申請註記,要求銀行確認本人、或是向指定人選做確認的人,不少人思慮周密,防弊真的有一套。

【2005-11-13/民生報/B9版/理財智多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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