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anuary 27, 2006

信用卡、現金卡

目前有三家銀行的信用卡、現金卡不能用了,分別是:台新銀行、中國信託、新竹國際商銀。

銀行指控涉盜刷要求登報道歉 卡神楊蕙如:憑什麼!
2006/01/26 12:17

記者黃美榕、丁恩豪/台北報導

卡神楊蕙如再度和中國信託銀行槓上。中信銀舉證指控,楊蕙如涉嫌同一天在不同國家刷卡甚至盜刷,要求她登報道歉。不過,楊蕙如氣憤地說,在國外網站刷卡當然是異國消費,乾脆把大家都抓去關好了;要她道歉,憑什麼?

楊蕙如特地北上和中國信託銀行協商,卻愈談愈火大。中信銀現在懷疑她曾經同一天在不同國家刷卡,還涉嫌盜刷親友信用卡。楊蕙如說,乾脆大家通通抓去關。

楊蕙如堅持自己沒有錯,但是中信銀要求她登報道歉,彌補商譽損失。她說辦不到,而且是中信銀自己不會化危機為轉機。

雙方都不讓步,中信銀發聲明稿表示,確切掌握楊蕙如的親友有同日異國刷卡的實體消費。楊蕙如則說,那中信銀先把她預繳的十多萬元卡費還來,再去台東跟她好好談。
催債連環Call 竹商銀挨罰200萬
金管會:委外催收不當 須終止與不當受委託催收公司契約
記者李淑慧、洪凱音/台北報導

繼泛紫聯盟公布10大催收惡質銀行後,金管會昨(26)日首度對銀行委外催收不當開鍘,不但處以新竹國際商銀新台幣200萬元罰鍰,還得終止與不當受委託催收公司的委外契約,另外,該委外公司名冊將報送銀行公會及聯徵中心登錄,避免其他銀行再度受害。
據了解,陳情人為一名持竹商銀現金卡的護士,催收公司每天數十通電話,最高紀錄是超過30幾通的奪命連環Call,讓陳情人差點丟了飯碗,且嚴重影響生活作息。

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表示,陳情人向銀行局陳情後,銀行局有請竹商銀調查,但竹商銀卻以「沒這回事」回應,反駁陳情人每天數十天電話催款的說辭。不過,陳情人提供電話錄音及通聯紀錄,竹商銀才確認,證實有不當催收的情形。

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,對新竹國際商銀處200萬元罰鍰,將惡名昭彰的委外催收公司公佈在聯徵中心,就是希望不要再有銀行受害。

至於竹商銀委託哪家機構催收?由於金管會非委外機構的主管機關,林忠正不願透露,其他銀行只能上銀行公會網站查詢這家不當催收的機構。

林忠正表示,不當催收最高可罰鍰1,000萬元,竹商銀雖然是間接受害者,不過,根據「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」規定,銀行應持續有效監督委外作業管理,金管會才會決定處以200萬元罰鍰,若再有類似狀況發生,可能加倍罰鍰。

金管會調查竹商銀不當催收,前後費時兩個月時間,林忠正建議,債務人應收集證據、挺身而出,因為有很多案子是當事人不願出面作證,提供證據,不了了之。另外,語帶恐嚇、粗話等不雅內容,陳情人只要提供證據,金管會將會調查。

另外,銀行局目前還在調查幾件類似不當催收案件,因在行政調查中,表示不宜對外公開。
2006.01.27 工商時報

消金大行小心翼翼

 邱慧雯/台北報導 泛紫聯盟近來緊咬催收債權的大型銀行,金管會更祭出第一個懲罰案例,新竹商銀成為第一個,受矚目的消金大行中國信託銀行與台新銀行,面對一連串的指摘則是小心翼翼、相當低調。

 台新銀行在日前曾發出聲明稿表示,台新對債權催收的辦法皆依銀行局辦法辦理,若民眾自認被委外的債權催收公司威脅,可向台新銀行申訴,若查屬實,台新將不寬貸,而中信則因卡神事件未了,不願對此多加置喙。
銀行要查封…嚇卡奴的啦
催債函於法無據 查封動產、強制扣薪…別理會
記者朱若蘭/台北報導

泛紫聯盟昨天公布署名某銀行或法律事務所的「查封動產通知」、「強制扣薪通知書」等催債函,法界人士指出,這些催債函大多不具法律效力,只是以法律文字嚇唬債務人還錢,債務人不必擔心。
泛紫召集人簡錫說,不少卡債族三不五時收到催收函,看到「本行屢次催討均不繳付,擬向法院聲請查封動產並會同法院人員、管區警察機關及鎖匠至現場強制執行」的文字,到處問:「我是不是該把電視、冰箱、冷氣機先搬到親友家」或「我是不是會被關?要關幾年?」

律師黃國鐘表示,寄發律師函、分期還款同意書、強制扣薪通知書、查封通知、擬讓與債權通知書及現場送達通知書等,是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討債伎倆,目的是嚇唬不懂法律的卡奴,逼其還錢。

黃國鐘解釋,銀行與信用卡持卡人訂有「定型化契約」,債務人繳款延遲或無力繳款,根本構不上詐欺罪。催收行為花招百出,還有不同追債人輪番上陣,寄發或親自拜訪要求簽署「分期還款同意書」,甚至每天更新版本。

黃國鐘說,許多債務人受分期還款同意書中「零利率」吸引而貿然簽署,結果只要一期未付,催債者就視為「全部到期」,詐稱之前繳過的都不算,還得繳更多的利息、違約金,債務人千萬別上當!

鴻建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鄧翊鴻說,查封動產或扣薪通知書,都不是出自法院扣押令或強制執行令,所以不具法律效力。簡錫提醒,債務人收到不是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發出的函,「不必理會,丟到垃圾桶!」

接受政府委託研擬「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」草案的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賴中強表示,該法明文禁止債權人、債權受讓人施以暴力、脅迫、恐嚇、騷擾等行為,且禁止向第三人催債(兒子欠債不能向父親討債)。

【2006-01-26/聯合報/A6版/生活】
銀行以客為尊 不能說說而已
金管會將聘公正第三者設評鑑制 揭露消費者保護程度
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

民眾在選擇往來銀行時,如何知道銀行是不是重視消費者權益呢?未來民眾除了靠自己打聽銀行的信譽、口碑,也可以透過銀行評鑑結果來選擇優質銀行往來。金管會最近決定,將聘請公正的第三者,評鑑所有銀行消費者保護的情況,並公布出來,讓良幣驅逐劣幣。
金管會官員表示,日前已經對外公開招標,今年將委由金融研訓院來辦理這項評鑑計畫,最近將找來學者專家共同討論消費者保護的評鑑項目有那些,以及每一項目的權重。定案之後就要開始評鑑,而評鑑對象是所有本國銀行與外國銀行。

金管會官員說,銀行重不重視消費者保護,應該要讓民眾知道。「以客為尊」到底只是說說而已,還是真正落實到實際執行面,這就是這次評鑑重點。

舉例來說,民眾去存款時,銀行是否善盡保管人的責任;民眾辦理放款,銀行有沒有告知消費者所有的權利與義務;民眾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時,銀行有沒有告知風險,還是為了推銷而欺瞞消費者。當民眾要申訴時,銀行的服務態度如何,有沒有立刻處理等。

最近泛紫聯盟也以電話問卷調查「最惡質催討卡債銀行」,其中不乏外界認為的優質銀行也被點名。銀行局官員表示,這種民眾心裡主觀的感受,也是可以評鑑的項目之一,但還要以更多的評鑑項目來綜合評分,例如申訴的案件多不多,申訴的比率等,以實際的數據來評鑑消費者保護程度。

銀行局官員表示,由於最近雙卡的問題受到廣泛的關注,因此銀行的信用卡、現金卡廣告有沒有誤導社會價值,這也是評鑑的內容之一。當然銀行催討卡債的態度,也是評鑑重點。

金管會表示,這是該會第一次嘗試針對銀行做消費者保護的評鑑,評鑑項目以及權數都可以開放討論,最後評鑑出來的結果,希望能符合一般社會的認知。如果評鑑出來之後,社會普遍反映正面,未來有可能每年都來評鑑。

銀行局官員說,評鑑結果出來後,考慮公布給社會大眾參考,藉此也可以給銀行壓力,讓銀行提高重視對消費者的保護,敦促銀行遵循消費者保護法規。

【2006-01-23/經濟日報/B3版/金融廣場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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