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20, 2005

[轉載]以卡辦卡 名片辦卡 路邊辦卡 統統喊卡

不先證明自己還得出錢,誰敢借錢給你?

用美麗的言語誘惑人辦卡,這叫做狡猾!

以卡辦卡 名片辦卡 路邊辦卡 統統喊卡
新辦雙卡或小額信貸 都得拿出收入證明 中低收入者衝擊大
記者劉菁菁李國煌盧志高/報導

沒有收入、財力、薪資證明,對不起,不只現金卡及小額信用貸款,辦不了,連信用卡也不行。
金管會昨天核備銀行公會所報「消費金融債務協商機制」案,除了原定債務協商機制外,在避免過度發卡規定上,金管會另增一項新規定:禁止「以卡辦卡」、「以名片辦卡」,並禁止各金融機構在街頭(騎樓)行銷。

這項新規定,將在銀行近日內收到公文後,立即生效。以後,民眾逛街、壓馬路、逛夜市,臨時起意辦張信用卡、現金卡的機率等於零。

至於真的有人想辦張信用卡、現金卡或是小額信貸,非得回到三、五年前的水準,拿出各種收入、財力憑證,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,才符合申請資格。

辦新卡或是申請新貸款的人,須拿出收入證明,銀行主管說,對一般上班族、有固定薪資收入的人,還算容易,反正有扣繳憑單、薪資證明、勞保卡等,舉不出這類證明的人,就比較傷腦筋。

像計程車司機、攤販、家庭主婦、特殊行業人員,那裡有什麼薪資證明,銀行人員說,不然,不動產、存款證明也可以,如果什麼都沒有的人,就沒輒了。

以華銀的現金卡而言,本來,對於從事八大行業的貸款人,就不太承做,現在更緊;土銀更緊,想要申請土銀現金卡,要先和土銀往來存款滿六個月、平均餘額兩萬元,或已經是土銀的信用貸款戶、還款正常,才能申請現金卡。

新辦卡或是申請小額信貸,申請人要拿出收入證明,另外還有個重要目的,是從明年三月開始,銀行每半年都要依照客戶的月收入,回頭檢視客戶信用負債總額是否超過月收入的22倍,一旦超過這項比重,銀行須調降、凍結客戶的信用卡或是現金卡額度,避免客戶負債過重。

受到衝擊最大的將是中低收入、薪資不穩定、基層社會討生活的人,辦卡難,用卡也難。

【2005-12-20/民生報/A9版/理財熱線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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